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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不能开专票?

录入:柳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24/1/4
摘要: 柳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和大家分享一下我们在什么情况下我们不能给开具专票,今天分享几条给大家了解一下,想要了解及时关注新文章。

柳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今天和大家分享下什么情况下我么不能开具专票,快来跟着大家一起到专业的培训机构来试听学习一下吧亲爱的同学们,感受一下什么叫做专业吧。

一、不得向个人开具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政策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国家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文第四十九条

二、个人不得代开专用发票(一般情况)

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特殊情况

下述2种情况,个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个人转让、出租不动产,但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

2.个人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

三、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跨境应税行为

(1)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

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

(2)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

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

、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第七条)

四、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并采用简易计税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享受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国税函[2009]90号、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

五、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而不申请办理认定手续的纳税人

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你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吗?知道还差几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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