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应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登记证或者公司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协理职工社会保险登记。
3.民营非企业单位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4.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支付比例为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20%,职工工资总额的8%。
5.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6.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其职工受生育保险待遇;未就业的职工配偶享受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7.无雇员的个体工商户、用人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和其他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应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8.灵活就业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非部门就业,即劳动标准、生产组织管理和劳动关系经营不符合一般企业标准的就业和用工形式。例如,以家庭为基础的就业。
(2)个体工商户就业,有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两种类型。
(3)独立就业,如自由职业者、自由撰稿人、个体演员、模特、独立中介服务工作者等。
(4)临时就业,如家庭小时工、街头摊贩等各类兼职人员。